关于2018年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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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卫人才发〔20181

 

  

关于2018年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卫生计生委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卫考”)考务工作,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及审核时间

考生经网上预报名、单位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程序,最终经考区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各阶段时间如下:

1.个人网上预报名:2017年1228日~2018119日。

2.报考单位审核:2017年1228日~2018119日。

3.报名点、考点现场确认20171229日~2018119日。

4.考点资格审查:2018年122日~214日。

5.考区资格审查:2018年222日~39日。

(二)报名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关于重新核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7287号)规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我省申请参加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两网均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在《申报表》右上角手写湖北卫生人才网的“确认编号”,完成网上预报名。

2.单位审核:考生在2018119日前,须将有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申报表》送至所在的报考单位,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证核验。

单位须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单位端口,审核本单位考生相关证书原件与上传的扫描件是否一致,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同时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个人身份证信息。

1公立医疗机构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考生《申报表》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私立医疗机构及社会人员的审核: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机构及社会流动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该人事代理机构名称。

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或进一步处罚。

3.现场确认:报名点承担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包括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身份证信息等操作。报名点的设立由考点确定。

报名点收到所辖单位上报的考生《申报表》后,首先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进行审核,并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考生《申报表》的背面打印报名《确认表》。《确认表》上信息为考生报考信息,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最终所有经盖章审核的考生《确认表》由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案备查。

4.资格审核:考点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初审在报名确认时由报名点进行。2018214日前,考点需在湖北卫生人才网和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提交的两网审核通过人员信息要保持一致。

5.报名信息修改:考点考务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838日。信息修改完成后需重新打印《确认表》并经考生签字后留存。

二、其他事项

(一)考区于考试前一周组织考试物品发放,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须2018420日前,将确定的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人员信息上报考区。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点须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考场要因地制宜设置存包、安检环节,关键流程要配备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系统及监控设备。

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湖北考区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2018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