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 次阅读

广大考生、相关院校及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第4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05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次只开展“健康管理师(三级)”鉴定,现将有关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考程序

 (一)个人报名缴费:请考生于1020-23日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并注册个人账号,在“健康管理师考试”专栏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真实有效辅助证明材料,缴纳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意报名、上传虚假信息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退还考试费。具体操作方法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须知》。

(二)资格审核:

1.机构初审:请学校或培训机构于10月20日前将《湖北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扫描发至我中心指定邮箱(7159646@qq.com),经审核通过后开通机构审核账号。各机构于10月23日-26日登录系统审核学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并提交。

2.资格复审: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于10月27日至29日复审考生报考资料,请机构和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动向,配合完善报考资料。


三)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或微信公众号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实施:考试时间为1117日,须参加理论和操作技能两场考试,考试形式均为人机对话。  

三、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要求,实行“考培分离”,不举办、不委托相关机构,不与相关机构合作举办考前培训。

(二)考生及机构违纪行为将按照《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对伪造申报信息或考试舞弊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发现违规违纪并查处的人员,撤回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将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

(三)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卫生计生委核定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62元/科,操作技能考试57元/科,合计119元/人,此项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附件:

1.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须知

2.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 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

     

湖北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