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相关院校及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次只开展“健康管理师(三级)”鉴定,现将有关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考程序
(一)个人报名缴费:请考生于3月15-20日在“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s://www.hbwsrc.cn/)注册网上报名账号,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真实有效辅助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缴纳考试费,缴费后所有信息不得进行修改。操作方法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须知》。
(二)资格审核:
1.机构初审:请培训机构于3月15日前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发至我中心指定邮箱(7159646@qq.com),办学许可证的办学类型中必须包括健康管理专业或卫生行业相关专业,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开通机构审核账号。各机构于3月20日-24日登录系统审核学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并提交。
2.资格复审: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于3月25日至27日复审考生报考资料。审核不通过者,择期进行退费处理。
(三)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须参加理论和操作技能两场考试,考试形式均为人机对话。
三、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要求,实行“考培分离”,不举办、不委托相关机构,不与相关机构合作举办考前培训。
(二)考生及机构违纪行为将按照《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对伪造申报信息或考试舞弊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发现违规违纪并查处的人员,撤回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将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
(三)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
湖北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3月6日